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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赤城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5-11 14:45:30 阅读量:2107
赤城县矿业管理中心副主任兼公安局一级警长刘建峰在担任赤城县城关派出所负责人和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教导员期间,管理案件失职失责,导致部分案件中断侦查、部分案件办理程序违规,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同时其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4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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