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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城县案例通报

来源:赤城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07-12 11:10:24 阅读量:972

一、基本情况。宋朝付,男,汉族,赤城县东卯镇古子坊村人,1963年2月出生,2004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2年1月至2016年4月任古子坊村书记兼村主任,2016年4月至2018年9月任古子坊村主任。

二、错误事实。古子坊村委会自2012年12月至2016年10月先后收到县农发行、粮食局等9个单位及个人各类款项共计12.825万元均没有按照村财镇管程序入账,而是村“两委”以坐收坐支方式用于垒花墙、安路灯、建机井房、修村委会以及偿还借款等开支,并且村财务账目管理混乱。

三、处理结果。古子坊村出现的账目管理不规范、坐收坐支问题违反了《会计法》相关规定,严重违反了村财乡(镇)代管的相关规定。对此,宋朝付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且前期因违规使用扶贫资金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2019年5月30日,宋朝付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四、汲取教训。村财乡(镇)代管是规范农村财务管理的有效模式,是防止和解决“村官”腐败问题的有力举措。这项制度已执行多年,是一项硬性规定、刚性约束。但有的村干部总是违规操作,规避监管。宋朝付法纪意识淡薄,不执行村财乡(镇)代管制度,触碰了党纪红线,受到了严肃处理。为此,希望全县各行政村以案为鉴,自省自警,严格执行村财乡(镇)代管制度、规范建账要求,做到廉洁履职、依规履职。同时,各乡镇党委要认真履行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大村财乡(镇)代管、村务公开、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的监管力度,除隐患于萌芽,防范于未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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